江苏城乡建设职业学院体育部运动服装等借用制度
日期:2024-04-10 00:00:00 发布人:ning 浏览量:824
江苏城乡建设职业学院运动服装等借用制度
一、 平时训练
1、 每名运动员可借用绒衣裤一套(按项目借用),背心(短袖衫)
及短裤一套,每年发放球鞋一双。田径队可借用训练所需的钉鞋一双。身兼两队训练的运动员只用一份,不得重复借用。
2、 由教练员先列出队员名单和运动服装、运动鞋的规格,经主管
竞赛的组长批准后送交仓库准备。然后由运动员本人向仓库办理出借手续,按规定数量借出。
3、 凡借用运动服装的运动员,应在每年暑假前两周洗净后交还体
育仓库。
4、 运动员的服装专人专用,不得借给其他人使用,一旦发现立即
收回。
二、比赛
1、有比赛任务的队,每位运动员赛前一个月增借背心(或短袖衫)及短裤一套。赛后一周内与比赛服装洗净后一起归还。
2、 每位运动员赛前一周可借比赛用背心(或短袖衫)及短裤一套、
运动衣一套,增借运动鞋一双,赛后一周内洗净后归还。如超过一周归还,按每件收取滞纳费一元,累计处罚,直至归还。罚款从训练费中扣除。
三、赔偿:
1、平时训练服装丢失,当年购买的赔款百分之一百,购买一年的赔偿百分之八十,购买二年的赔偿百分之六十,购买三年的赔偿百分之三十。
2、 钉鞋丢失,按原价赔偿。
3、比赛服装丢失,按原价赔偿,加罚2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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