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规范和加强OA考勤工作的通知
全体教职工:
为加强学校管理,严肃工作纪律,维护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现就规范和加强OA考勤工作,通知如下:
一、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学院考勤以OA人事考勤系统生成数据为依据。
二、每月2日前,各部门考勤员依据OA系统考勤信息对上月教职工的考勤进行汇总并在本部门公示后提交部门负责人审核。
三、每月3日,组织人事处通过OA人事考勤系统打印各部门考勤信息,并进行汇总统计,统计结果作为绩效工资计发依据。
四、因假期等原因调整OA系统考勤信息统计的截止时间的,由组织人事处另行通知。
五、个人注意事项
(一)各位老师在工作日岗位规定的时间内做好OA签到和签退,起始签到时间:7:00—规定到岗时间滞后10分钟,签退时间:规定离岗时间前10分钟—23:00。
(二)各位老师对考勤有异议的,要及时提出考勤申诉由部门负责人审核并反馈部门考勤员,个人最迟在每月2日前就上个月的考勤提出考勤申诉。
(三)外出、出差、请假
教职工外出、出差、请假严格执行工作纪律,必须通过OA发起流程进行审批。(OA路径:“我的流程”——“发起流程”——“人力资源类”)
“外出”:离开本人办公所在校区在市内办公的,发起“外出申请”流程;
“出差”:因公赴常州市外办公的,发起“出差审批单”流程;
“请假”:因私需要请事假、病假、产假、婚丧假、工伤假等,发起“休假申请”流程,注明期限和具体事由,否则部门负责人、校领导不予准假;病假、产假、工伤假等还需要提交相应书面证明材料的,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六、清潭校区考勤
清潭校区的考勤暂时按照原有考勤要求执行,待技术问题解决后,与殷村校区一并实行OA系统考勤,具体由组织人事处另行通知。
七、加班考勤仍然按照原有规定操作执行。
八、责任追究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按照A级行政事故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一)找人代签或主动替人代签的。
(二)经查实,部门负责人弄虚作假、考勤审核不力的。
组织人事处
2017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