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城乡建设职业学院武术房管理制度
日期:2024-04-10 00:00:00  发布人:ning  浏览量:751

江苏城乡建设职业学院武术房管理制度

 

为加强武术房的管理,进一步提高体育场所的使用效率,更好的为我院师生服务,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1、武术房是武术教学、俱乐部活动和运动队训练的专业场地,在保证正常教学、俱乐部和运动队训练的情况对本院全体师生员工开放。

2、武术教学、俱乐部活动和运动队训练使用时,任课教师、工作人员和教练员应至器材室拿取钥匙,并填写使用场地记录,场地使用完毕后,及时归还钥匙。

3、健身者进入或离开武术房,须注意自己的言行态度,遵守训练馆制度及服从指导老师或管理者的管理。

4、健身者进入武术房运动时须穿运动鞋和运动裤,严禁穿皮鞋,牛仔裤入内,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物品以及管制刀具等违禁物品,不随地吐痰,不吸烟,不乱扔杂物,保持室内卫生。

5、禁止健身者在武术分内打架斗殴、追逐打闹,大声喧哗,违者一律驱逐出场地,并严肃处理。

6、运动前健身者做好各项准备工作,不准戴手表、项链及眼镜等饰物,手机调到无声状态。

7、健身者锻炼时要循序渐进,量力而行,注意自我保护和他人保护,严禁在没有指导老师或没有防护器保护的情况下进行对抗性及带有危险性动作的练习。

8、武术房内一切器械设施未经指导老师或管理者的同意不得擅自使用,若有器械设施损坏,损坏者应照价赔偿。

9、锻炼时须提高安全防范意识,自行保管好衣物和贵重物品,若有丢失者,责任自负。活动结束后,武术房的工作人员要及时整理和清点场地器械,打扫室内卫生,关好门窗,对损坏的器械要及时上报领导进行维修。

10、俱乐部活动和运动队训练使用场地者,须办理相关场地器材借用手续,经领导批准方可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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