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第十五届运动会高校部田径比赛竞赛规程
日期:2018-09-11 00:00:00  发布人:ning  浏览量:743

常州市第十五届运动会高校部田径比赛

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常州市人民政府

二、承办单位:常州市体育局、常州市大学生体育协会

三、参赛单位:常州市各普通高等学校

四、竞赛日期、地点:

2018年10月12日—13日,江苏理工学院西苑体育场。

五、竞赛项目

1.学生男子组(11项)

100米、200米、400米、1500米、3000米、4×100米接力、4×400米接力、跳高、跳远、三级跳远、铅球; 

2.学生女子组(11项)

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4×100米接力、4×400米接力、跳高、跳远、三级跳远、铅球。 

六、运动员资格

1.在常高校全日制在籍学生,要求思想品德端正,身体健康者均可报名。

2.大一新生入校前参加了常州市15届运动会高中部比赛的学生,不得参加市15届运动会高校部项目的比赛。

3.体育专业学生不能参加本次比赛。

七、报名办法

1.各高校以学校为报名单位参加比赛。

2.各单位每项限报3人,每人限报2个单项,可兼报接力。

3.接力项目各单位每项限报1队。

4.比赛每队收取报名参赛费2000元。

5.裁判长由组委会聘请,裁判员由组委会统一选派。

八、竞赛办法

1.竞赛采用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最新田径规则和公布的非田径竞赛项目竞赛方法。

2.200米以下(含200米)分预赛、决赛,如果预赛时的成绩无法确定前6名,对并列的运动员采取抽签的方法决定前6名运动员参加决赛。

3.400米以上(含400米)项目一次性分组决赛,按成绩录取名次。

九、录取名次及计分办法

(一)团体名次

1.团体总分取前六名。按各单位男子组、女子组得分之和计算,得分多者名次列前。

2.如遇两单位或两单位以上积分相等,则以破纪录多者名次列前;再相等,以获第一名多者名次列前,依次类推。

(二)个人名次

男、女各单项均取前6名,参赛运动员不足6人(包括6人),按实际参加人员录取名次。

(三)计分方法

单项按7、5、4、3、2、1计分,破记录加7分。接力项目双倍计分。

十、奖励办法

1.团体总分前六名单位颁发奖牌。

2.个人单项前三名颁发金、银、铜牌和证书,四至六名颁发证书。

3.接力项目颁发证书。

4.评选单位“体育道德风尚奖”颁发奖牌。

十一、比赛器材

比赛器材均由大会统一提供。

十二、报名日期

各单位运动员报名表从系统下载,需填写清楚、正确。打印后加盖学校公章务必于2018年 9 月25日下午 4:00 前报江苏理工学院体育部刘德华老师处,一经报名,不得更改,逾期作弃权处理。

十三、其它

1.领队、教练员会议另行通知。

2.本规程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3.本规程修改、解释权归常州市第十五届运动会高校部竞赛委员会。                                

常州市第十五届运动会高校部竞赛委员会

2018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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