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城乡建设职业学院体育教育工作实施办法
日期:2024-04-10 00:00:00  发布人:ning  浏览量:771

江苏城乡建设职业学院体育教育工作实施办法

   

为更好地贯彻“健康第一”的体育指导思想,充分发挥体育工作在人才培养中的重要作用,进一步提升综合育人水平,切实提高学生体质健康水平,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根据教育部关于《高等学校体育工作基本标准》的通知(教体艺〔2014〕4号)、《全民健身计划纲要》、《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等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体育课程

1、课程设置。严格执行《全国普通高等学校体育课程教学指导纲要》,深入推进课程改革,合理安排教学内容,指导学生科学锻炼,提高教学质量,满足学生不断增长的体育需求。一—四年级共开设篮球、排球、足球等20项左右的选项和选修课,每学期2个学分,36学时,每周2学时,每学时45分钟,总共288学时(高专144学时);五年级(高专三年级)学生开设体质测试课;一四年级病残学生开设体育保健课。详见课程标准。

2、体育课程的有关规定。

(1)学生上课必须穿运动服和运动鞋,不准穿戴不适合进行运动的服装和首饰。

(2)学生上课不得迟到、早退,不得无故缺勤,缺勤累计达到或超过课程教学时数的三分之一者,不得参加考核,作不及格论,必须重修。

(3)学生身体有病,根据病情,可由本人或请他人在上课时向任课教师请假,并出具校医务室的病假证明,否则作旷课论;学生因公有事不能出勤的,须当日前由学生所在院系出具公事证明,报任课教师,根据课程情况由任课教师做出准假或不准假的决定;学生因私不能出勤的,任课教师一律不准假,缺勤作旷课论。

3、学分管理

在校学生必须获得16个(高专8个)体育必修学分(每学期2个),方可毕业,否则不得毕业,按结业处理。

4、关于体育课成绩与评优

体育课成绩达到良好及以上者方可参加校级评优与评奖;体育保健生成绩达到60分仍可参加评优评奖。

(二)课外体育锻炼

在校学生必须参加课外体育俱乐部活动。课外体育俱乐部有篮球、排球、足球、健美操、网球等各种运动项目可供选择;学生可根据自己的兴趣爱好和上课时间,自由选择活动时间和项目;各时间段安排指导教师考勤,每学期必须完成一定次数才能获得相应学分,详见《江苏城乡建设职业学院体育俱乐部管理制度》。

(三)学生体质健康标准

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思想认识水平,是提高学生身体素质、促进学生身体健康的基础,是完成学生体质健康测试工作的基本保障。

1、组织领导

要加强体质健康测试的组织领导,成立以院领导为组长、由院办公室、党委宣传部、教务处、财务处、学生工作处、后勤处、体育部等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以及各院系分管学生工作的领导为成员的测试工作领导班子。部门要建立相应的工作责任制,认真落实,责任到人。

2、《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成绩评定与要求

(1)《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的学年总分满分为120分,每个学生每学年评定一次,学生毕业时的成绩和等级(合格与不合格),按毕业当年学年总分的50%与其他学年总分平均得分的50%之和进行评定,《标准》成绩达不到50分者按结业或肄业处理。

(2)根据学生学年总分评定等级:90.0分及以上为优秀,80.0~89.9分为良好,60.0~79.9分为及格,59.9分及以下为不及格。测试成绩不合格者,在本学年度准予补考一次,补考仍不及格者,则学年评定成绩不合格。

(3)因病或因残学生,可向学校提交免予执行《标准》的申请,经校医疗单位证明,体育部核准,可免予执行《标准》,并填写《免予执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申请表》,存入学生档案。对确实丧失运动能力、免予执行《标准》的残疾学生,仍可参加评优与评奖,毕业时《标准》成绩需注明免测。

(四)群体竞赛

积极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体育产业促进体育消费的若干意见》中“全民健身上升为国家战略”的精神,加强学院群众体育工作,以增强学生体质为宗旨,以传统全校体育节为重点,以各类体育健身俱乐部的单项体育竞赛和各院系组织的活动为依托,引导学生加强体育锻炼,营造追求卓越、积极向上的校园文化氛围。

1、体育节

全院综合性运动会,是学院体育工作的重要内容并纳入教学计划,定于每年4月底举行。为了扩大参与度,让更多的学生参与到体育活动中来,增加一些集体性、娱乐性的项目,激发学生的集体荣誉感和拼搏意识。

2、各项群体活动

根据教育部《高等学校体育工作基本标准》的规定“学校每年将组织春、秋季综合性学生运动会(或体育文化节)”,设置学生喜闻乐见、易于参与的竞技性、健身性和民族性体育项目,参与的学生达到50%以上的要求,首先完善篮球、排球、足球、田径等传统比赛;其次通过增设一些娱乐性、趣味性、集体性的群体竞赛项目,提高学生的参与率,如学生中国象棋、围棋、乒乓球、羽毛球、拔河、跳绳等比赛;再者鼓励并支持各个体育协会积极开展内容丰富的休闲体育运动项目。

(五)体育俱乐部

学校目前体育俱乐部有20个左右,今后将与团委密切合作,不仅要增加体育部数量,更要提高质量。争取每个体育俱乐部至少有1名以上的专业体育教师参与指导,形成教师指导,学生组织参与,充分调动学生积极性,把各个体育部建设成为高标准、高质量的体育俱乐部,实现阳光体育的长效机制。

(六)运动队训练

详见《江苏城乡建设职业学院师生参加学院群体活动及院内外比

赛管理办法》

(七)毕业条件

在校学生修满16个(高专8个)体育必修课学分、6个(高专3个)课外体育俱乐部学分、《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成绩达到50分才能毕业,否则按结业或肄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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