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城乡建设职业学院第四届体育节暨田径运动会筹委会会议纪要
日期:2018-03-27 00:00:00  发布人:ning  浏览量:555

江苏城乡建设职业学院第届体育节

暨田径运动会筹委会会议纪要

院第届体育节暨田径运动会筹委会会议于2017年3月26日上午10:00 在院行政楼313会议室召开,院体育工作委员会全体人员出席了会议,会议形成以下决议:

成立学院第届体育节暨田径运动会组委会:

主  任:  孙晓文 黄志良

副主任:  朱仁良、陈寿根、王  伟、毛浩生、周炜炜、闵亚琴

委  员:  李金良、徐祖平、袁建刚、陈旭平、刘顺传、朱梅芳、蒋筱瑜、

        杨建华、杨建林、胡  颖、王建玉、刘  波、苑  彤、史国庆、袁 平

 下 设   秘书组:徐祖平    竞赛组:陈旭平   后勤会务组:史国庆、袁 平

    宣传报道组:朱梅芳      纪检保卫组:刘顺传  苑  彤  

一、   领导分工:

   黄志良院 长:总负责

   王 伟副院长:竞赛组、开幕式及闭幕式

毛浩生副院长:纪检保卫组

朱仁良副书记:宣传报道组

周炜炜院长助理:后勤会务组

陈寿根副院长:秘书组

二、   时间:2017年4月27日-4月29(遇雨顺延)

三、   运动会程序:

1、开幕式程序:     主持人:王  伟副院长

(1)入场式   7:40集合           8:10式开始

(2)举行升旗仪式、(团委负责)

(3)孙晓文书记致开幕词

(4)运动员代表宣誓(体育部负责选派)

(5)裁判员代表宣誓(体育部负责选派)

(6)毛浩生副院长宣布运动会纪律要求

(7)黄志良院长宣布运动会开幕

(8)开幕式结束,运动员退场,100米开始

2、闭幕式程序:

(1)各学院代表队入场,整队集合。

(2)宣布比赛成绩和获奖情况以及颁奖

               (破纪录校长特别奖)

       1)体育节先进个人:艺术学院12人、土木学院15人、管理学院14人、公用学院13人、设备学院6人。(计60人,会上宣读,学院派代表领,会后颁发)

       2)田径运动会甲组团体前12名、乙组团体前12名。(颁发奖状

          田径运动会精神文明奖:前12名。(颁发奖状

3)体育节团体总分前3名。(颁发奖杯)

(3)黄志良院长致闭幕词

四、 筹备工作分工:

1、 开幕词文稿及议程,闭幕词文稿及议程,由秘书组负责

2、 奖品准备、奖状书写、会议文件准备、发奖台由秘书组负责

3、 仪仗队:国旗6人、校旗6人、会旗6人、彩旗48人(身高1.75米左右、男)、鲜花48人(身高1.63米左右、女)由学工处负责,服装、彩旗、训练由体育部负责,国旗、校旗、会旗由宣传部负责提供;引导人员由二级学院副书记负责选派:各班选派1人;裁判员引导人员由团委负责选派:1人(身高1.63米左右、女);体育部负责训练,引导人员服装由团委负责。

4、 各代表队方队由各班主任负责操练,人数为6×X,另外有一名领队(必须是班主任),一至二名教练(学生)。

5、 裁判员方队由闵亚琴主席、袁建刚处长负责,由组委会指定名单,需穿校服。

6、 入场式排列和集结:   入场式彩排于4月26 日下午3:10进行

 7、比赛秩序册、入场式各运动队平面图、入场线路及队伍行列图示由体育部负责绘编。

五、运动会期间校园管理

1、 保卫工作:保卫处负责;比赛期间机房开放,图书馆开放。

2、 补贴及考勤:

(1)裁判员有竞赛组聘请,公示后原则上不得换岗;裁判员和运动会现场工作人员按出勤计发补贴,计500元/人;运动会辅助人员计发补贴400元/人,没有安排裁判员和工作人员任务的教职工不发补贴;

(2)本次运动会安排快餐和点心券,5次点心、3次快餐,共计约60元

(3)考勤工作按五个工作组别及裁判分组由各组负责人考勤,未到岗者立即报大会组委会,不得私自换岗、代班。

3、田径运动会奖级、奖品:

(1)学生个人奖前三名:颁发金牌、银牌、铜牌以及证书;破校纪录者加25元;破市纪录者加75元。第一个破校纪录者再颁发校长特别奖

(2) 体育节其它单项项目的奖励按有关规定执行。

六、注意点:

1、 裁判员业务培训工作由体育部负责,4月 25 日(周三)下午1:30进行各组别裁判员业务学习、培训,不得无故缺席。

2、 精神文明奖评选办法和材料由宣传报道组准备。

3、 各代表队解说词文稿(200字内)4月20日(周五)前交宣传报道组。

4、 仪仗队从 4月9日(周一)下午3:20开始训练。人员由学工处(男18+男48+女48)、团委(女1人)、二级学院(每班1人)负责送交至田径场看台下。(写好班级、姓名,不得缺席,无故缺席的每天每人次扣班级精神文明评比2分;每参加1人次精神文明评比加1分)。

七、未尽事宜由组委会研究决定。

 

 

院第四届体育节暨田径运动会组委会

      二0一八年三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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